男子帮轻生者跳江涉故意杀人 关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今年4月24日,19岁男生李某路过南宁市凌铁大桥时,遇到一名15岁女生欲跳江轻生。女生因害怕便让李某推一把,李某照做了。11月5日上午,李某被控故意杀人罪在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受审。
李某被控犯故意杀人罪
当天上午10时许,李某被法警押上法庭审理。
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指控,李某被控犯故意杀人罪。经鉴定,案发时,他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该案审理前,在律师见证下,李某与公诉机关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庭审过程中,李某并没有为自己的行为做任何辩护。
李某表示很后悔,也知道错了
据了解,案发时李某发现女孩爬上栏杆跳桥轻生,一开始是劝说对方不要干傻事,但后来不知怎么就应了对方要求,将她推下江。
李某称自己现在很后悔,也知道错了,并表示今后不会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