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妻子家暴向法院申请保护 被家暴男子也有“盾牌”
近日,申请人吴某向温州苍南县法院矾山法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妻子林某禁止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骚扰其父母。经审查核实,矾山法庭发出温州市首例保护男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吴某诉称,自己与被申请人林某是夫妻,因家庭纠纷分居,林某多次纠集其兄、嫂、姐等亲属,指责、辱骂甚至围殴他,致其受伤。林某还曾携铁锤到吴某及吴某父母家打砸家具。在林某等人多次辱骂、威胁下,吴某及其父母的生活备受其扰。吴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供了报警记录、调解协议、照片等证据。法庭经审查裁定,向吴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林某对吴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林某骚扰吴某及其父母,保护令有效期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