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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布中小学减负方案 新规要求不得在家长群布置作业

学生减负方案

  12月11日,浙江省教育厅正式发布《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减负方案》)。记者注意到,该方案的征求意见稿于10月28日发布,其中拟规定小学生晚9点、初中生晚10点可经家长确认拒绝完成剩余作业曾引发广泛关注,此次新规中仅要求家庭作业时长以班内中等程度学生为参照。此外,新规要求不得在家长群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减负工作不搞一刀切。”浙江省教育厅在12月11日发布的《减负方案》解读文件中提到,此次减负工作重点是要解决中小学生校内外学业负担过重和执行各项规范出现偏差等突出问题。

  此次《减负方案》规范了学校教育教学、规范考试评价、深化育人方式改革、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规范校外培训和进入中小学校的竞赛与活动管理、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强化政府责任等七方面,该方案自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

  在作业方面,《减负方案》提到,应提高作业质量,统筹控制作业总量。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由学校年级组统筹调控,根据课标要求,家庭作业时长把握以班内中等程度学生为参照。凡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精选、先做、分层、全批,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

  此外,不得在家长群里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打卡提交文化学科作业,不得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记者注意到,此次新规在作业时间方面并没有作出明确要求。此前报道,浙江省教育厅10月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针对作业时间的规定曾备受关注。征求意见稿指出,小学生到晚上9点、初中生到晚上10点还未能完成家庭作业的,经家长签字确认后,可以拒绝完成剩余的作业,教师不得对有此类行为的学生进行惩戒。

  但在睡眠时间上,新规要求家校协同保证孩子睡眠时间,努力保障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 9小时、 8小时。

  《减负方案》的解读文件中提到,为解决部分学生家庭作业过多、睡眠不足这一问题,杭州拱墅区、上城区等地已作出积极探索。拱墅区教育局2018年初在全区域实施“初中生晚10点不作业”,这项措施在拱墅区推行一年多来效果良好。

  南都此前报道,上海、陕西、黑龙江、广东、重庆等多地发布政策或征求意见稿加强作业管理。上海明确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杜绝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陕西和黑龙江加强作业总量控制,探索“无作业日”,广东则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