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要求落实职工带薪休假 推动错峰出行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大力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动错峰出行。
意见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进一步缓解节假日集中出行导致的交通拥堵问题,优化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持续推动我国旅游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优化节假日出行环境
——提升高等级公路网通行效率。完善高等级公路网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建设以及交通拥堵路段扩容改造,优化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在现有基础上合理提升路网运行能力。加快推广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ETC),提高收费站通行效率,强化ETC的应用与服务,便捷群众出行。
——提升高速公路配套服务功能。合理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布局,完善服务设施,在有条件的服务区拓展信息查询、票务服务、特色产品售卖等功能,因地制宜提供多元化服务。加强高速公路应急设施的保障建设,提升高峰时段和恶劣天气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探索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警务站,建立健全警务工作机制,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完善高速公路与景区连接路建设。在高速公路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与重点景区连接道路的衔接,完善交通引导标识设置,在临近景区的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服务设施以及国省干线公路的重要路口合理设置旅游交通引导标识。
——健全公共交通配套服务。节假日期间在机场码头、旅游集散中心、景区换乘站等重点地区加开临时接驳交通,有效提升主要旅游交通枢纽集散能力。提高热门景区公共交通的可达性和便捷性,节假日期间优化公共交通运力供给,探索建设旅游交通公共平台,推动景区门票与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服务,引导游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快景区道路设施建设,根据需要增加4A级及以上景区出入口开放数量。增强热门景区旅游出行保障能力,节假日期间增加景区与城市对外交通枢纽(高铁站、汽车客运站)间、景区与景区之间的城市公交线路或客运班线运力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