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元住宿费引发2死1伤命案 凶手作案后潜逃17年
躲了17年,事发旅馆五楼17号房的房客正是他。
为6元住宿费起冲突
今日(12月23日),新京报记者从融水县公安局了解到,潘某华是融水县四荣乡人。2002年7月3日,26岁的他从四荣乡到融水县城玩耍,入住案发旅社五楼17号的客房。
2003年7月4日凌晨2时许,他吃完宵夜返回旅店休息,因未支付当天6元房费,与候某及其妻子江某发生争执。
其间,潘某华对候某及其妻子江某动了手,见到两人倒在血泊中,潘某华惊慌失措,从客房拿走自己的物品跑下楼。逃跑中,他又被候某女儿拦住,随后将候某女儿杀害,并拿走旅店里的部分现金和香烟。
作案后,潘某华四处逃窜打零工,不敢再回到融水老家。他在广东省认识了妻子吴某英,后随妻子到湖南省张家界市生活。他自称,他在这17年里极度恐惧,但又心存侥幸,从未与人说过他犯下的罪行。
潘某华如今已43岁,被抓后他坦言:“压在我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下了。既然做了这些事情,我也要承担。”
融水县警方介绍,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潘某华对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目前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