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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发酵 车险长期保单业务被叫停

  或变为“一年保单+第二年保费押金”形式

  不过,有保险公司人士认为,与按揭贷款车辆相关的车险长期保单是一种很好的分散车辆按揭贷款风险的制度性举措,不仅有利于金融机构控制风险,也有利于降低汽车贷款利率,服务消费者,因此不应该一停了之,而是应通过出台相关举措来规范这一市场。

  汽车多年保单被停之后,仍需探讨的一个问题是,提供汽车贷款的机构还需要三年的汽车保障,怎么办?多位业界人士预期,有两种可能性。

  一种情况是,贷款购车的保险业务办理,可能重回此前的做法——第一年保单+第二年保费押金。

  也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一年车险的同时,交给4S店等汽车经销商第二年的保费押金,待第二年来续保时,多退少补,同时交第三年车险保费押金。如此,实现维持三年车险锁定。

  这样的话,还能够达到保险监管的合规条件。即,车险保费与上一年出险情况等因素挂钩,第二年保费根据第一年出险情况而定。

  不过,这种做法仍难逃“捆绑销售”的嫌疑,车主自主选择权被侵害。

  还有一种可能是,由于不能明确消费者会投保足额的车损险,失去了保险安全垫,贷款机构有可能提升汽车按揭贷款利率。

  车险与“金融服务费”本身无关

  尽管“车险长期保单”被停,很可能与监管调查汽车经销商是否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事件相关,但多位业界人士称,车险与“金融服务费”本身并无关联。

  多位业界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称,金融服务费,可以理解为是4S店等汽车经销商收取的费用,是打着金融服务的旗号,可以说与汽车金融公司相关,也可以说无关。

  有汽车金融或小贷公司牌照的汽车厂商,可能会考核经销商新车贷款比例。汽车经销商也会游说消费者,诸如“贷款比全款更划算”,以此来收取相关费用。但是,汽车厂商和对应的金融公司,并没有“金融服务费”的收费项目。这一费用项目,更多的是4S店等汽车经销商收取的增收项目,属于一种“潜规则”的乱象。

  有一种观点认为,“金融服务费”是汽车金融收取的汽车贷款利息的一部分,对消费者表面上说的是“低息贷款”“免息贷款”,其实通过“金融服务费”来变相收取这块贷款的利息费用。

  一位资深车险人士分析,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他表示,实际的“免息贷款”,并不是说贷款的这部分资金本身没有成本,而是说,汽车厂商为了扩大自己品牌销量,而自愿拿钱去贴补车主应付的贷款利息。所以对车主而言的“贷款没有利息”,是因为这块利息成本由汽车厂家付了。

  此前,就女车主所说的被迫交纳1.5万金融服务费一事,梅赛德斯-奔驰曾发表声明称:一向尊重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运营,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并表示,梅赛德斯-奔驰公开并反复地要求经销商在其独立经营的过程中要诚信守法,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