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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全面深改政策举措细节出炉 这些干货不要错过

  新三板公开发行制度的政策要点包括:

  发行主体:限于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的创新层公司,同时须满足精选层入层的相关标准。

  发行条件:在合规性方面,要求挂牌公司业务明确、产权清晰、依法规范运营、公司治理健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财务方面,要求挂牌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可以尚未盈利。

  发行对象:符合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发行。

  发行方式:挂牌公司可以采取路演、询价等公开方式发行股份,实行证券公司保荐和承销制度,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确保发行过程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严格监管、风险可控。

  发行定价:挂牌公司可以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采用直接定价、竞价及询价等定价方式,股票发行价格、时机和规模均由市场决定,充分发挥市场定价功能,合理配置资源。

  亮点三:精选层挂牌满一年可申请转板上市,不需证监会审核

  建立直接转板上市机制、畅通多层次市场之间的有机联系,是此次新三板深改的核心内容。根据政策安排,经过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符合证券法上市条件和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新三板公司,可以直接向交易所申请转板上市。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向沪深交易所转板上市机制,是证监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新三板改革的核心措施之一。转板机制有利于拓宽上市渠道,更好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功能,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新三板直接转板制度的政策要点包括:

  转板主体: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的企业可申请转板上市。

  转板上市条件:挂牌公司申请转板上市的,须满足证券法和证监会规定的基本上市条件,还应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具体上市条件。

  转板程序:挂牌公司申请转板上市,应当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由证券公司保荐,向交易所提出转板上市申请。交易所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无需证监会核准。

  风险防范:证监会将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交易所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