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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法内部征求意见 土地增值税对房企影响很大

  重复征税等问题待解

  由于中国不少税收停留在国务院暂行条例方面,近些年为了在2020年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全国人大加快了税收暂行条例上升至法律的步伐,船舶吨税等6个税种已经完成立法,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法律已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不过施正文发现,在2018年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涉及税收的法律中,并没有土地增值税法(上一届立法规划也未提)。去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中也未提及土地增值税法。

  他分析,本届人大立法规划提了不少税种立法,但未提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极有可能合并为正在起草的房地产税,因此这两个税种未提及立法。房地产税开征一大思路,是减轻房产交易环节税负,增加保有环节税负,而土地增值税属于房产交易环节税负,因此不提土地增值税立法,意味着也有可能重大调整。

  不过今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中,首次提及了土地增值税立法并上报国务院,这让一些财税人士有些感到意外。

  熊伟对分析,这说明相关方面在土地增值税立法的问题上有差异,不过,立法规划只是规划,并没有法律约束力,存在根据需要而变动的可能性。另外,即便土地增值税法不在人大立法规划范围内,政府仍有法律提案权,是否采纳,决定权在全国人大。

  施正文分析,土地增值税启动立法说明政府还是想保留这一税收,毕竟目前财政收支矛盾大不会轻易废除一个税种。而且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下,保留的税种需要从条例上升到法律。

  不过土地增值税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仍亟待解决。熊伟称,土地增值税确实需要考虑跟增值税、所得税协调,这三个税种的税基存在很大程度的重合。

  施正文举例称,企业在转让房地产收入交完土地增值税后,这笔收入又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存在重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