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小伙20年不认罪拒减刑 男子为何不承认自己抢劫杀人?
那时正值“严打”期间,发生如此恶性大案很快引起当地公安机关的重视。
案卷资料显示,抢劫杀人案发生后,警方勘察现场,发现电视机后部有指纹,随后对指纹拍照。紧接着,村干部配合警方对苍霞村16岁到40岁的男性“逐人过滤”,提取指纹,并调查事发当晚去向。
一周后,即当年7月22日,林青华回到村里做笔录,他说了第一个谎言——称事发时在隔壁的三山镇打工。林青华的父亲林训干向记者表示,这一谎言和时任村妇女主任林雪玉的叮嘱有关。
2019年5月23日,记者找到已退休的林雪玉。林雪玉表示,林青华事发后不在村里,民警一直找她,她就说林青华去三山镇打工了。后来林青华回村,她就对他做了这个交待。“让他随便说下,还以为没事。”
很快,林青华的谎言被戳穿。次日,林青华改口说了第二个谎言——在表兄家看录像过夜。警方又发现其所言不实。
林青华的家人和代理律师后来得知,当年已婚生子的林青华正处于婚外恋当中,并向女友黄某隐瞒了自己已婚的身份。后来他曾供述,当晚他其实是在黄某处过夜,怕事情暴露,他隐瞒了当晚去向。
案发当晚去向不明,林青华成为了重点嫌疑对象。1996年7月24日,林青华被监视居住。
4天后,林青华供述自己参与作案,但只是带路,凶手另有其人;1个月后,林青华开始承认,自己就是凶手。
监视居住结束后,林青华被刑拘,开始翻供,称自己曾遭到严重的刑讯逼供。当时也被关押在福清音西派出所的林玉豹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没直接见到林青华被打,但经常可以听到惨叫声,然后看到林青华被抬着或者扶着走过他们的监室。
检方一度因“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两年后重新批捕
判断林青华翻供后的表述是否为真,其婚外女友黄某是关键证人。
案卷材料显示,1996年11月21日的第一份询问笔录,记录了警方和黄某的对话。警方询问:7月15日早7点左右,林青华是否到过你处?黄某:15日早具体时间记不清,青华到过我处。
当年12月11日,警方找到黄某做第二次笔录。警方问:林青华7月15日到22日上午这一个星期时间是否都在和你一起玩?黄某:这一个星期都在我这里玩,有时也在这里住。
“案发时间是7月14日到7月15日凌晨,这个时间点林青华是否有在黄某处,这个最核心的问题竟然没有问?”林青华代理律师周伟督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至今对警方的两次取证的问法不解。
1997年1月7日,福清市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不批准逮捕林青华的决定。3天后,林青华获释。
获释第二天,公安机关认定林青华“从前吸过毒”,将其送往强制戒毒所。半个多月后,林青华又因上述抢劫案被获取保候审。
之后,林青华曾到多家医院就诊。福清市公安局法医门诊病历显示,林青华的手腕等处有创口疤。福清市医院报告单显示,林青华一只手的第二掌骨中段骨折,骨折两断段有大量骨痂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