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孕期被辞退并被索赔13万 具体怎么回事?
女职工孕期被解雇
刘先生称,李女士2013年11月入职青岛麒麟电子公司。2018年8月,妻子怀孕后,向公司提出不加班申请,遭拒绝。之后,在该公司的要求下,李女士签订了自愿加班协议。
他提供的一份盖有平度市公安局泰山路派出所公章的报警记录显示,2018年9月18日8:20,李女士报警称,青岛麒麟电子公司门卫不让她进厂。
青岛麒麟电子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李女士从2018年9月19日起,未按该公司规定办理书面请假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离岗。“公司决定从2018年9月28日起与你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而住院病历显示,2019年2月,李女士早产分娩。这意味着,李女士在怀孕期间被青岛麒麟电子公司辞退。
7月4日,青岛麒麟电子公司人事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李女士曾旷工,不服从该公司岗位调动,扰乱生产秩序,给该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李女士的丈夫刘先生不认同前述“旷工、扰乱生产秩序”等说法。
刘先生向记者表示,2018年9月10日,青岛麒麟电子公司通知李女士调岗,将她从质检岗位调到接触化工胶的车间贴膜作业,李女士不同意调岗。之后,该公司不给李女士安排实际工作内容,办公室不让进,中午不让她在该公司就餐,同时向李女士下发消极怠工的警告通知。
青岛麒麟电子公司人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曾为李女士提供其他岗位,但被李女士拒绝。
2018年11月8日,平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书称,青岛麒麟电子公司单方作出解除与李女士劳动合同的决定,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青岛麒麟电子未提供有效证据证实其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已经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意见。
但2019年3月5日,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称,青岛麒麟电子公司解除与李女士的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