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年后打老师案最新进展 20年后打老师被判一年半
庭审现场,辩护律师则提出,起诉书上他已经将无事生非写成了无故生非,或者说是借故生非,发生借故生非,这一个一字之差就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也认可了他是事出有因。
即是认可了辩护人的观点,常仁尧没有流氓动机。所以常仁尧的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主观方面案件,他属于故意伤害,应以故意伤害来追究其责任,因张老师没有达到轻伤的标准,张老师不构成故意伤害,应当以治安处罚法加以处罚。
同时,常仁尧在法庭上表示,他最在意的并不仅仅是体罚,更是张老师对他心理上的伤害,因当时自己家庭条件不好,所以更为在乎别人的看法。据常仁尧的家人讲,常仁尧偶尔会在梦中惊醒,回忆起当年的事情。
此外,被告人常仁尧也在庭审现场强调,事件的发生源于偶遇,并非如网帖所称的蓄谋已久。
焦点2:当年的老师是否涉嫌过度体罚学生?
针对常仁尧及辩护人提出的,张老师当年曾过度体罚于常仁尧的说法,公诉人也未予认可。
庭审现场视频显示,张名所在的栾川县实验中学副校长田占柱为此出庭作证。他解释,在平时工作中,张名有点内向,但没有发现有其他学生或者说有违师德规范这方面的情况,应该是学校一个比较负责任的老师。
对于张名是否曾经殴打过常仁尧, 田占柱则表示并不清楚。
焦点3:打人视频流出,责任由谁承担?
在这起案件中,除打人情节的量刑引发争议外,常仁尧故意让人拍下打人视频并流传网络,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责任由谁承担,同样引起双方激辩。
视频传播的责任是否应由常仁尧承担责任?控辩双方针对该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视频共有9分20秒,前面的一分钟即为网络流传的视频。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8月24日,常仁尧截取前1分09秒内容,通过手机微信转发给初中同学杨某,同年11月15日,又微信转发给同学辛某,后辛某又转发给其他同学。
2018年12月15日,该视频迅速在各种微信群转发传播,随之被各大新闻媒体平台关注报道。
对此,常仁尧在庭上回应:“当时我的想法就是录下来,以后我想再看一下,这是实话,并没有说,网上他们说,我要录下来视频,然后传到网上再炫耀我的视频。”至于后来如何流传到网上,常仁尧表示并不知情。
辩护人也认为,常仁尧只是拍摄视频,然后传给有限的两三个朋友,并且嘱托不要外传,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传播。
而公诉人则认为,正是常仁尧将视频转发给同学,才有后来视频被广泛传播的结果出现。
在庭审最后被告人陈述阶段,常仁尧对打人的行为表示了后悔与抱歉。据了解,该案一审后宣布休庭,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