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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女“黑老大”获刑25年 这位女黑老大犯了什么事?

女黑老大获刑25年

  通过贩卖假香烟、经营歌舞厅容留卖淫等非法手段,积累一定的资本,随后涉足放贷活动,形成了以徐维琴、邵柏春夫妇为组织者、领导者,多名人员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靠实施套路贷骗取强取他人钱财,涉案金额一亿余元。昨日上午,合肥市中院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黑老大”获刑25年。此案系合肥公安机关侦办的首例“套路贷”涉黑涉恶案件,也是合肥市已宣判的“套路贷”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

  非法手段敛财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7年,合肥警方陆续接到多起警情,报警人反映因债务纠纷,遭到他人威胁。“家里半夜有人敲门骚扰、上班时被人跟踪等等,都没有发生严重的打架斗殴,从每一起个案来看,似乎都是普通的经济纠纷。”合肥市公安局办案民警称,梳理这些警情发现,均与合肥启博商贸有限公司有关,且后者在合肥基层法院有大量的民事借贷诉讼。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以徐维琴、邵柏春夫妇为组织者、领导者,多名人员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逐渐浮出水面。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徐维琴、邵柏春夫妇从外省批发假香烟贩卖,非法牟取暴利,完成了原始的资本积累。2010年起,开始涉足放贷,笼络亲友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套路贷”手段多次骗取、强取借款人钱财,形成了以被告人徐维琴、邵柏春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梅泉、张永芬、徐立霞、王仁芳、袁德四、经根德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