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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方通报超生被辞 警察夫妻意外怀上第三胎

  被要求“补救”

  让薛锐权没想到的是,自2018年10月开始,他就频繁接被自己所在单位——云浮市公安局职工科与人事科约谈。

  据薛锐权介绍,对方一再要求他,带着妻子去医院做“补救措施”。

  “最开始是让我们去做人流,后来,人事科找我,意思是要么不要孩子,要么就辞职。”薛锐权说,当时孩子已经5个月,“有胎动了”,夫妻两人舍不得。

  两难之下,11月6日,薛锐权再次来到云浮市云城区计生部门,再次像工作人员确认计生处罚规定。这一次,他再次得到答复:不会被辞退。

  本以为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哪知仅仅一个月后,薛锐权就接到云浮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发来的《停止执行职务通知书》。

  《通知书》称,2018年12月21日,云浮市公安局政治处向该支队反映,薛锐权的妻子现怀孕第三胎,不符合当前计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经多次与其谈话沟通,要求其慎重处理好此事,采取补救措施,其本人拒绝接受,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建议该支队对其停止执行职务措施。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决定对薛锐权停止执行职务60日(从2018年12月21日起至2019年2月20日止)。

  停职8天后,12月29日,薛锐权获知,他被云浮市公安局辞退。此时,老三尚未出生。据薛锐权证实,他家老三出生日期为2019年1月19日。

  薛锐权收到辞退函不久,妻子谢峥玲也收到一份“开除决定书”。

  据薛先生提供的材料显示,妻子谢峥玲收到的开除函,作出单位是云浮市第一小学,落款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据这份决定书显示,开除谢峥玲生效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原因是谢峥玲“拒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薛锐权说,当时,他家老三出生仅仅61天,妻子仍处于哺乳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