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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厕所沉尸案被告上诉 事情具体是怎样的?

  新疆厕所沉尸案被告人无罪后上诉:不是证据不足,是没有证据

厕所沉尸案被告上诉

  再审改判无罪仅7天后,新疆库尔勒“厕所沉尸案”当事人李建功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对无罪判决所依据的理由和法律适用进行修正,改判自己完全无罪。

  李建功申诉代理人、律师王誓华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李建功已于12月10日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递交了上诉状。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2月3日上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法院再审改判了这起12年前的案件。判决书显示,再审法院认定,李建功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做出的有罪供述,及其女儿李娟的证言均为非法证据,应予以排除。最终,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李建功无罪,并当庭释放。

  李建功在上诉状中写道,该案无任何证据指向其犯罪,不属于“疑罪从无”的情况,不应当认定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再审法院认定其犯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存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