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有偿抢购火车票3700多张 非法获利31万元获刑一年半
为盈利,江西男子抢票3700多张
谁也没想到,刘金福的案件会“震动”行业,连中央电视台都予以关注。
2017年7月,刘金福以1500至4500元不等的价格在网上购买抢票软件,以30元/万个的价格购买“打码”,以2740元的价格购买了12306网站实名注册账号935个,用于在12306网站上进行抢票操作。
此外,刘金福还购买了两部手机,用于接单和打广告。抢票成功后,他根据所抢购火车票的车次、乘车时段及运行到达车站等不同情况,向购票人分别收取50元到200元不等的佣金。
利用这种手段,从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刘金福先后倒卖火车票3749张。据介绍,他代购时,首先必须获得其他旅客身份信息,之后再登录他人12306,以一名普通旅客身份去和其他人展开刷屏竞争,最终买到车票。
2019年9月10日,刘金福的案件在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一审**。法院认定刘金福犯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24万元。
不服判决的刘金福上诉,两名律师做无罪辩护。理由是,刘金福收取的是服务费,不是对车票的加价,且没控制票源。
在律师看来,一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刘金福利用软件代理客户购票,系民事代理法律行为,车票所有权自始至终属于委托人,没有发生转移,不存在倒卖行为和倒卖可能,不构成倒卖车票罪。
争议之下,2019年11月30日,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公开审理此案。
从一审到二审,刘金福对事实部分认定没有异议。但对在实名制购票的背景下,自己的行为到底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存在不同意见。
刘金福观点是,如果自己违法,“那携程等第三方平台的抢票软件也涉嫌违法”。
检方认为:“卖才是本案的实际行为,其核心就是高价变相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