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低靡,入市别抱侥幸心态
一个月前,北京大兴区某房地产项目三期举行开盘仪式,开盘价格为每平方米28000元左右,比二期降约2000元。作为项目二期业主,老李感觉“受骗了”。
去年10月,在项目二期开盘时,销售员告诉老李,三期项目价格肯定会涨。销售员承诺,如三期项目价格不涨,公司会给老业主相应补偿。“听说有补偿,我们就放心了。”老李说,为这套房子付出近200万元首付,外加100万元银行贷款。老李没有想到的是,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风云突变。不仅三期项目开盘时间一再延迟,最终比预期晚了半年,且开盘价格不涨反降。当老李找到开发商要求“补偿”时,对方却拒绝了。
老李有多年炒房经历,与开发商打交道经验十足。事实上,与大多数业主一样,老李买这套房不是用于自住,而是出于投资的目的。于是,他迅速联合几位老业主,“按部就班”地进行准备。
第一步,找证据。老李找到购房时项目的宣传页、销售人员短信和购房合同。不过,购房合同正文并无相应补偿条款,仅在“附加条款”中有这样一条:项目在后期开发和销售中将尽量照顾前期业主利益。
“我们咨询过律师,按照现有证据,官司是打不赢的。因为附加条款中的解释言辞模糊,很难作为证据,而且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和营销说辞都不具备法律效应。”老李说,“但补偿必须得有,毕竟开发商做出过承诺,否则就会有商业欺诈行为。”
第二步,扩大化。除价格外,老李还对项目的其他问题进行交涉,其中包括房屋质量不佳、交房标准低、绿化面积不足等问题。他找了专业测量机构,不仅量出图纸,还做成PPT。“哪个房地产项目没有点儿质量问题?价格问题比较虚,质量、规划的问题是实实在在的,你拿这个找他们,他们什么也说不出来。”
第三步,提要求。虽然事情肇始于价格,但老李的要求更进一步—退房。“开发商不可能满足你所有的要求,所以你要多提一点。”老李说。
在一切都准备好后,老李便与开发商交涉,但不成功。随后,老李与其他业主不断要求退房。期间他们与开发商发生肢体冲突,被斥为“房闹”。“说起来这个词儿挺不好听的,但这时候谁还顾这个?”老李表示。
由于担心业主抗议影响项目销售,开发商最终与老李达成补偿协议。老李“退房”和“退款”目的并未达到,他获得的补偿为:被免去三年物业费,得到开发商赠送的一个车位。
看上去,老李是这次“房闹”的胜利者,但他颇为沮丧。“房价降了,就算他把钱退给你,你还是亏的。”炒房多年的老李,这次终于觉得被套住了。在他以往的“炒房”经历中,更多的情况是房价上涨,他既赚取涨价受益,又通过挑毛病,占点开发商的小便宜。
“要跟开发商打交道并不难,因为他们的问题太多了。”老李觉得,就算是签了合同,双方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也比比皆是。况且在签合同过程中,双方就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这就必然导致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
2011年,在“限购令”出台后,不少炒房客退出市场,但房价仍维持涨势。如今,政策虽然松绑,但市场走向低迷,炒房和“房闹”逐渐失去生存条件。“不光是市场不好的问题,你要是总抱有侥幸心理,早晚会栽进去。”老李说,他准备退出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