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单独继承与养子继承结合的家族企业继承制
养子之制的典型运用
《养子之制与近代日本企业的发展》一文记录了很多日本家族企业成功运用养子制度的案例:如三井财阀从17世纪创业,到战败解散财阀为止, 维持了300多年而不衰败, 某种程度上就是得益于养子继承家业, 从1900年到 1945 年共29位家长中, 就有6人是养子, 占比21%;同样拥有300多年历史的住友家能够在幕末维新的动乱中站稳脚跟, 并于后来确立了与三井、三菱地位并列的财阀体制, 当归功于被称为“住友中兴之元勋”的广濑宰平。广濑宰平是一个乡村医生的次子,后来成为住友江户支店掌柜广濑义右卫门的养子, 因其具有“事主不二”的精神和经营才能, 担任住友总裁长达29年。人们用“住友的广濑, 广濑的住友”来形容他对住友家族的贡献。在广濑宰平引退之际, 住友家定其为终身分家, 为其铸塑像,以表其“恢兴事业, 扶植家道”之功。
此外还有不少较为典型的例子:安田财阀创始人安田善次郎虽然有儿子,却选择女婿作为继承人;松下电器公司创始人,被称为“经营之神”的松下幸之助在1961年让位于婿养子松下正治(本姓平田) ;丰田汽车公司第一任社长丰田利三郎(本姓儿玉) 是丰田家族第一代业主丰田左吉的婿养子。如果把具有同族关系的企业都包括在内,恐怕很难找到没有养子和婿养子继承的家族企业。曾经在东京经营纸业的中庄家甚至有这样的规定:自家男子应建立别家或遣至他家当养子,永远不许儿子继承家业,家业的继承只限于养子。据此,中庄家的继承人全部是养子或婿养子,而自家男子或隐居,或当养子,皆与家业无缘。这样的事情在中国人看来似乎不尽人情,但在日本却不足为奇。”
日本淡化血缘关系的家文化与养子制度,使日本家族企业形成了一元化的家族企业结构,不仅保证了家族企业的延续,也培养起员工对企业的高度忠诚。另一方面,单独继承制选择优秀人才作为继承人,保证了财产的集中,有利于企业扩大规模,也避免了因平均分配财产带来的财产归属权不明。日本家族企业的这些经验,可为中国家族企业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