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波的财富路
这样算来,从2011年到2017年,股权质押产生的利息就达1920万元,连本带息为5920万元,再加上当初入股时吴秀波自掏腰包的504万元,整体入股成本将达到6424万元。
如今,在证监会[微博]排队IPO的企业已达400多家,而今年年内仅有100家企业有望成功上市,如果幸福蓝海等到明年才能上市,吴秀波的股权质押利息又要多出320万元,入股成本将达6744万元。
相比之下,此前一些明星入股民营的影视公司,入股成本要低得多。2011年,周立波出资446万元,便获得能量影视200万股,按募资金额折算,这部分股票价值约2200万元。
邹静之还持有华策影视股票
在文化传媒行业,艺人尤其是明星往往成为公司重要的竞争力来源。在一些民营的影视公司,给知名艺人、导演股份已成为业内普遍的现象。而一些国有的影视剧制作单位,由于机制体制的障碍,难以提供灵活的薪酬和股权激励,曾导致团队大量流失。
吴秀波、邹静之入股幸福蓝海,无疑是国内文化传媒行业的一次尝试。然而,这些股份该如何定价,权利义务该如何界定?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也成为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招股书称,2011年,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要求,公司决定增资扩股,在对公司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后,邀请多家投资机构就此次增资公开竞价,最后确定了13家战略投资者。
这一事项不仅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获得了通过,还获得了江苏省财政厅的首肯。2011年12月,江苏省财政厅专文批复,同意幸福蓝海引进战略投资者。这些战略投资者的入股价格均为9.67元/股,吴秀波、邹静之二人均在此行列中。
给明星股票,是否能换来这些明星的回报呢?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邹静之在持有幸福蓝海的同时,还持有中国最大的民营电视剧制作公司——华策影视的股票117.38万股,在华策影视占股0.2027%。华策影视的招股书还显示,邹静之与华策影视公司存在“无期限”合同。
对此,幸福蓝海的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吴秀波和邹静之是公司股东,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邹静之与华策影视的情况,公司并不清楚,一切信息以招股书为准。
□新京报记者 郑道森 吴立湘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