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踩尿摔死不立案什么情况?女童踩尿摔死事件回顾
邓丽红回忆说,当时参与抢救的一名医生得知她是邓子琳的生母后建议她报警。
这位医生向记者证实,自己当时的建议主要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其一,抢救时,他了解到这个孩子前不久因为踩翻沙发滑下来搞成骨折,留下很大的疤痕,没过多久孩子又滑倒撞到头,导致重度颅脑损伤,前后不到几个月时间,发生两件事情,确实不太寻常;其二,这个孩子不到两岁,不是太高,正常情况下朝前摔倒时,手还会有个保护作用,头部不至于跌那么重。
经过两天的抢救,2018年8月1日7时,年仅一岁半的女童邓子琳被宣布临床死亡。在邓丽红及其家属的要求下,8月2日,丈夫邓某和她将孩子的遗体送去做了尸检。
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尸检报告显示,邓子琳符合颅脑损伤出血致死。其左右额部皮肤淤青,额顶部、后枕部等多处有钝性损伤,右拇指指尖、左足五趾趾端等处有针尖样损伤,尖锐器刺扎可形成,其损伤广泛密集,应为人为所致。
“我就想知道我的孩子到底经历了什么?”邓丽红说,邓子琳两次出事,都是邓某和陆霞照看期间发生的。她质问邓某时,邓某表示他白天在外面工作,事情发生时是陆霞在照看孩子,而问及此事时,陆霞始终一言不发。
记者试图联系邓某,他以正在工作为由挂断电话,再次拨打,他均不接电话。而陆霞也已经去广东打工。
“相关调查无法解答我心中疑惑”
邓丽红是在2018年7月31日报的警,让她感到意外的是,警方调查后并没有立案。
“我要求他们给我不立案通知书,他们没有给我。后来在律师建议下,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才给我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邓丽红说。
记者获得的这份通知书显示,落款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
对于这一结果,邓丽红表示无法接受,她接着向该局申请复议。2018年10月16日,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向她出具的刑事复议决定书中写道,该局经审查认为,邓丽红控告陆霞故意伤害被害人邓子琳致死一案中,无违法犯罪事实,决定维持原不予立案决定。
邓丽红随后又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得到证据不足、不予立案监督的答复后,她又向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最终等到的依然是同样的结果。
在此期间,邓丽红注册了抖音和微博账号,把她对女儿的思念、维权的过程发在上面,很快引起了当地媒体关注。
2018年11月9日,针对舆情,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发出情况通报,对案情作出说明。通报称,根据前期勘验调查和司法鉴定报告,死者邓子琳系摔伤引起颅脑损伤出血致死。
经初查,其身上出现针眼、淤青等痕迹系当时抢救和前期治疗腿部骨折时遗留的痕迹,暂不存在违法犯罪事实。江南警方秉承公平正义法治精神和对死者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决定组织专班展开新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