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踩尿摔死不立案什么情况?女童踩尿摔死事件回顾
万淼焱对此质疑,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禁止儿童作证,只是要求其证言要与感知能力相适应。4岁大的孩子,对于是否被打、痛不痛是有辨别和感知能力的。因此,邓丽红4岁的大女儿是可以就自己是否受到虐待提供证言的。她已经申请警方在儿童心理专家陪同下,向大女儿取证。
“儿童虐待、家暴和性侵害,很多都发生在私密空间,在没有现场目击者、没有视频的时候,搜集证据是办案的难点。”作为多次承接相关案件的律师,万淼焱建议,发现有孩子受虐,当事人最好在第一时间取得儿童保护机构的帮助,在医生、律师、从事儿童保护的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相对专业人员的帮助下报警;
此外,要及时固定包括诊疗记录、照片、视频、音频、聊天对话记录等证据,并请目击者作证。
万淼焱曾参观过国外的儿童保护局,在当地,发现儿童受虐,公民都必须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处警时就会有专门负责此类案件的警官、医生、心理咨询师、社工组成的特别工作组介入。
由医生确认伤势,并立即进行医学检查;心理咨询师进行安抚并初步明确是否有虐待行为发生;警察确定侦查方向和强制措施;社工负责对接儿童及弱势家人需要的社会支持资源,包括经济和生活扶助、提供暂居庇护所、衔接转学等。
6月26日,记者就相关问题向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提出采访申请,该局答复说目前该案还在监督审核阶段,不便接受采访。近期该局将举行情况通报会,就案件调查的进展情况向社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