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机关将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 重点监督这些内容
理好财6月28日讯
为增加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实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自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在全国部分省(区、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监狱巡回检察试点,今年3月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昨日,记者从最高检获悉,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在巡回检察过程中,发现一些监狱刑罚变更执行标准把握不一致,减刑、假释适用不平衡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下一步,监狱巡回检察将注重刀刃向内,对巡回检察应当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将被追责。
派驻检察“一团和气” 监督流于形式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副厅长刘福谦称,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对监狱的监督主要是采取设置检察室实行日常派驻检察的方式进行。由于派驻检察人员相对固定,缺乏必要的交流轮岗,有的长期派驻在一个监狱,熟悉监狱工作情况但也会出现熟视无睹,导致监督的敏感性不强,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缺乏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