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回应砍人被反杀系正当防卫 对话检察长:“绝不打折扣、和稀泥”
“为这点事,你就要拿刀砍我们吗?”刘振民生气地说。
“就是要砍死你们!”刘武愤愤地喊。双方再次吵起来,刘武冲向两人,躲闪中,刘振民和刘振强分别负伤。刘振强捡起一根长竹竿,朝刘武打过去,将刘武打趴在地上,看到刘武还想再起来,刘振强又补了两三竹竿,刘武不再动弹。这场惊险的生死追逐,只发生在十几分钟之间。
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有3名伤者,立即致电120派救护车抢救。经鉴定,刘振强的创口长度达10.3厘米,刘振民的创口长度达15.5厘米,关节功能将来可能受到影响,损伤程度暂定为轻伤二级。
而手里仍紧握着刀,趴在地上的刘武,经鉴定,已失去生命体征。鉴定认为,刘武死因系严重醉酒状态下,左额顶部遭受钝物作用致重度脑损伤死亡,酒精对其颅内出血有促进作用。
命案在村里引发不小的轰动,刘振强当晚被带走接受讯问。
得知刘武的死讯后,刘振强当场哭了。“我不知道会把他打死。”刘振强说,“可我真的没办法了……如果不这样,也许死的就是我。”
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从化区人民检察院认定该案属于正当防卫,对刘振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之后,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决定撤案。
对话检察长:“绝不打折扣、和稀泥”
从“昆山龙哥反杀案”,到“退伍女兵反杀案”,近年来,多起涉正当防卫案件引发了公众高度关注。我国刑法虽对正当防卫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实践中,办案机关对正当防卫的认定相当严格,难以得到适用的正当防卫条款,甚至被学界称为沉睡的“僵尸条款”。
在舆论关注下,一些应认定但没有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得到了纠正,也推动了正当防卫条款的逐渐苏醒。但频发引发争议的这类案件,仍反映出办案机关进退维谷的现状。
面对舆论呼声,去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明确了正当防卫界限标准,社会普遍关注的“昆山龙哥反杀案”也入选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