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冻卵被拒状告医院 起诉医院歧视女性侵犯一般人格权
去年年底,在北京工作的徐女士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冻卵”,但因为是单身,无法提供结婚证被拒,随后她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
前不久,徐女士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这起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件将于2019年12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
↑法院传票
徐女士及其律师于丽颖表示,她们多方了解之后,发现这是国内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权益的诉讼。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宣传部门负责人则表示,目前医院是按照政策办事。徐女士则期望通过这起诉讼“撕开一个口子”,让人们关注到单身女性的生育需求。
事实上,单身女性“冻卵”背后还有着深层的法律价值争议。支持单身女性“冻卵”一方面包含着对女性生育权和非婚生子女权益的保障,另一方面却可能对传统观念、公序良俗和儿童权益保障形成挑战。
2017年,国家卫健委曾在相关回应中提到,法律未否认单身女性生育权,但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目前通过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单身女性生育权做出具体规定,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应审慎推进临床应用。
无论如何,被称为国内首例未婚冻卵案的这起诉讼,值得被关注。